大渡山學會榮譽講座 童元方
悄無聲息的日月流轉,我離港返台,匆匆,亦已八年。 在東海近三千個日子裡,天涯有幸,交上幾個志同道合的朋友。 大家商量著在現有的制度下,成立一虛擬的大學院,其中大一中英文的部分,以主題聯結,也各選教材,也共時授課。 三個學期內,連上六個主題:家、史、賞、遊、自然、跨域,最後以成果展作結。 可以說是在原則上用最節制的語言,來涵養最不受限的內容。 一旦確定了切入點,老師即可以自己最擅長的教材,輔以影音視頻與校外參訪手到擒來原初設計的重點。 這門課最後定名為:「語言與溝通」。
這個計畫實行三年來,我逐漸發現像這樣比較有創意的課程,在教學的準備上,所用的心力其實是沒有上限的。 換句話說,就是計畫常因外在因素的改變而受到影響,很多時候還是技術性的。 舉一個例來說明:第一次教這課時,我想在課堂上放映《世貿中心》(World Trade Center) ,結果圖書館沒收藏,外面的錄影帶店也沒有賣,但是可以幫我們訂購《聯航93》(United 93),我就臨時改變主意,用《聯航93》來代替《世貿中心》,把計畫中紐約的警察與消防隊員的英勇救災,改成由波士頓飛洛杉磯的飛機上、乘客與空服員的護國行為,來呈現911事件中的平民英雄。 第二年,我想訂購《阿波羅13號》(Apollo 13),圖書館沒有,連實體的錄影帶店都消失不見。 我再試《登月先鋒》 (First Man),還好,這部片圖書館有,我便改了教材。 那年是阿姆斯壯登月50周年紀念,這部電影更為合適又即時,只是就教學而言,臨時發生的問題相當多,不過問題解決後,我都特別高興。 後來只要換教室上課,我都要留意影碟與電腦能否相容。
既然我已在學術生涯的最後階段,沒有論文出版的壓力,在互聯網倍速與人工智慧稱霸的年代,一個人文學者與年歲相差半個世紀的理科學生間的互動,時常讓我感覺到,他們是不是寧願關在屋裡做實驗? 透過語言和文化來互相了解, 彼此溝通,是不是浪費時間,全無必要? 我的心思慢慢集中在下面這個問題上:人文素養在二十一世紀的時空究竟是什麼意思? 意義何在?
從我們課程的六大主題中舉一個例,即第二個主題的「史」,比如詠史或敘事一類。 我最早想介紹的一個西方英雄範式是馬丁路德金恩,所以把《我有一個夢》(I Have a Dream) 列為教材。 從前只是讀大家愛引的最精華的一大段,備課時從頭讀起1963年8月28日金恩在華府林肯紀念堂前的演說全文。 容我抄下當天演說開頭的第一句話:
Five score years ago, a great American, in whose symbolic shadow we stand today, signed the Emancipation Proclamation.
就這一句,讓我蕩氣迴腸。 金恩所站立的台階之後,正是林肯紀念堂中的林肯坐像,即他所稱頌的那一位偉大的美國人;而演說的起始(Five score years ago),則直接指向《蓋茨堡演說》(Gettysburg Address)的開頭(Four Score and Seven years ago),由此連上了美國的開國元勳。 說得更詳細一點,是《獨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所揭示的,傑佛遜的名言「人生而平等」(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現在式的「are」呈現出這不證自明的真理。
另外就語言而言,一個「score」是20年,但金恩不說一百年 (a hundred years),而說「五個20年」(five score years),是向不直接說「87年前」(eighty seven years ago),而說「四個20又7年前」(four score and seven years ago)的林肯致敬。 於是就兩篇講辭的傳承關係,《蓋茨堡演說》也納入教材。
其次,《我有一個夢》裡這第一句話中,有一個字面上看來生疏又艱澀的英文詞語「Emancipation Proclamation」, 中譯是「解放黑奴宣言」,意即金恩所稱頌的偉人林肯,簽署了這宣言。 雖說如此,我卻好像一直停留在望文生義的層面,並不知曉此宣言在歷史上真正的意義,不似對短小精悍的《獨立宣言》與《蓋茨堡演說》那樣熟悉。
美國的現代詩,二十世紀的大詩人,我們上過了狄瑾蓀(Emily Dickenson),自然不能忽略另一根擎天柱的惠特曼(Walt Whitman)。 他為林肯的悲劇之死所寫的悼詩《噢!船長!我的船長!》(O Captain! My Captain!)更是必要閱讀的。 美國這條船去年春天又啟航了,然而,到底要開往何處去? 在老船長冰冷地倒臥在血泊裡一個半世紀之後。
讀這兩篇講辭與悼詩,一定得補上史匹柏波瀾壯闊的一筆,即電影《林肯》(Lincoln)。 這部電影2012年年底在美公映時,我剛巧人在洛杉磯,立時就去看了。 當時曾很奇怪,為什麼不早不晚,忽然就拍起了林肯傳。 想起金恩夢之演說的第一句,他所謂的一百年前,不正是林肯簽署《解放黑奴宣言》的時刻? 而影片2013年在全世界放映時,正是宣言簽署後的150年。 太令人震撼了!
如果把影片當一篇影像的敘事文章來看,對於廢奴之前各種政治操作、利益衝突、人權考量,最後都落在計算能否通過法案的票數,然後一票一票去爭取。 對這樣特定時代的歷史傳記片,我下意識追隨林肯的腳蹤與視點。 細節已經很複雜,而歷史的語境除了蓄奴與廢奴的大議題外,我幾近一無所知。 電影結局的林肯之死,也是惠特曼悼詩的魂魄所在,我整個人可以說都被悲傷的情緒給淹沒了。 只是那萬鈞雷霆的氣勢,讓人難以忘懷。
這些年來,時常聽到美國一些種族歧視的事件,我心想:不是人類生而平等嗎?
不是黑人早就解放了嗎? 怎麼大大小小的歧視事件層出不窮呢? 三十年前我還在美時,一個非裔美人羅德尼金(Rodney King)在洛杉磯因酒駕被四名白人警察持警棍暴打,後判無罪。 這個犯案現場有路人拍了視頻,送上媒體,因此輿論大譁,引起暴動,沈潛已久、卻重未消失的種族問題亦順勢浮上檯面。 在文明演進的過程中,是不是每一代都要透過人文教育來教導人類尊重生而平等的真理,並在生活上實行出來?
去年,在美國發生的佛洛伊德(George Floyd)被警察暴虐謀殺與繼之而起的國際性「黑人的命也是命」社會運動,把美國第十三條憲法修正案又帶上了火線,帶上了社會集體意識的表層。
於是,今年我決定在班上與共時授課的中文系老師和同學一起再看一次《林肯》。 電影始於林肯在賓州蓋茨堡的演說,戰場為背景,言辭在畫外,片長近三小時的時間全用來鋪陳林肯生命中最後的四個月,聚焦於如何把1863年他簽署的《解放黑奴宣言》納入憲法的第十三條修正案,以確保內戰結束後,南方邦聯回歸聯邦時無法不承認廢奴,以及解決其他的更為複雜的軍事與政治問題,以維護平等的立國之本。 就人性的自私而言,於法有據,尚難阻止世人歧視;若於法無據,正義只能是癡心妄想。 法理之外,有人道嗎? 人情上設身處地的理解與人文上感同身受的共情,不該落實嗎? 如此,才真正明白了「Emancipation Proclamation」這一詞語在《我有一個夢》中的開宗所明之義;金恩的夢就在廢奴的徹底實踐與平等的圓滿達成。 而林肯處心積慮致力於憲法第十三條修正案的成立,遙遙召喚了日後金恩石破天驚的訴求。
這樣一路想下去,實耗心神,但是年壽有時而盡,榮樂止乎其身,我少年心性,就是忍不住要往下想,所以帶著全班一起追看了另一部電影:《Just Mercy》。 在林肯與金恩之後,社會大眾在實踐憲法所賦予的權利時,仍然是偏執與歧視。
《Just Mercy》中港台各有譯名。 台版《不完美的正義》,港版《以公義之名》,陸版《正義的慈悲》,可見譯名多少反映出譯者對電影內容的理解與詮釋。 「Just」什麼意思? 是「only」,是「justice],還是兩者皆是? 「Mercy」是慈悲,還是憐憫? 正義與慈悲,或說正義與憐憫放在一起,它們的關係又是什麼?
我一直責成自己著力於培養同學的國際觀、人生觀、價值觀:一邊是底氣,一邊是尊嚴;一邊是規範,一邊是情操;也就是帶出他們身上最好的品質。 百年樹人,帶出一個是一個;在傳承的鏈上,一環扣著一環。 歲月悠悠,時間任它流去!我捨得!
最近才知道網飛公司(Netflix)在2016年拍了一部紀錄片,片名就叫做「13th」,是有感於美國憲法第十三條修正案,在名義上保障了黑人的自由,而現今美國的監獄卻不成比例地充斥著非裔美人。 這是何等的諷刺與悲哀!是真的有這麼多黑人犯案嗎? 還是骨子裡的種族歧視作祟,因而羅織了罪名? 紀錄片發行後四年,並沒有引起世人的注意,還是去年佛洛伊德的案子太驚悚,大家才回頭去審視國家與百姓是如何在不知不覺中、理所當然地濫用了憲法所賦予的權利。
去年的事,我今年才知,亦覺心中有愧。 「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仁以為己任,不亦重乎? 死而後已,不亦遠乎?」曾子的名言是我身為人文學者對二十一世紀時空中、互聯網倍速與人工智能的回應。
二〇二一年七月六日於東海
***全文轉載自 <<文訊>> 2021年8月號 第43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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